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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分类、灭火机理、适用范围、设计参数等超详细解析解读

时间:2020-02-13 21:00:12 来源:未知


气体灭火系统分类

首先来了解下气体灭火系统分类。

 

气体灭火系统分类表 

按使用的灭火剂分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高压系统(指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系统)

低压系统(指将灭火剂在-18℃~-20℃低温下储存的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有毒性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氩气、氮气、氩氮混合、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

按系统的结构特点分

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

该系统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该系统又分为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两种类型,其适应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防护区

管网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用一套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同时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要使用选择阀且和防护区一一对应。

单元独立系统: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按应用方式分

全淹没灭火系统

喷头均匀布置在防护区的顶部,充满整个防护区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着火部位,喷头均匀布置在保护对象的四周

 

 

按加压方式分

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灭火机理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机理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主要是窒息,其次是冷却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主要是去除热量的速度快,其次是灭火剂分散和消耗氧气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属于物理灭火方式,降低氧气浓度 

 

 

适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围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氢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氰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融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得用于扑救: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系统设计参数

1、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1)防护区的划分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2)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3)耐压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泄压能力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安全要求 

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2)防护区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3)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4)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1)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

A.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B.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3>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4>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

1)一般规定:

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B.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C.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

D.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E.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F.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灭火系统的设计

两种灭火系统的设计表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灭火设计浓度

≥1.3倍灭火浓度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10%;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9%;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1.3倍灭火浓度

惰化设计浓度

≥1.1倍惰化浓度

固体表面灭火浓度

5.8%

28.1%

设计喷放时间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8s,其他≤10s

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48~60s 

灭火浸渍时间

木材、纸张、织物20min;其它固体表面火灾10min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5min

10min

气体和液体火灾≥1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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